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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语 言:中文 

申 请 号:CN201710089641.2 

申 请 日:20170220 

发 明 人:易琳刘然张艳珍贾瑞双李丽仙辇伟奇邓泽坤徐苗李德豪刘明明冉静林昌海何永鹏陈一超 

申 请 人:重庆市肿瘤研究所重庆大学 

申请人地址:400030 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公 开 日:20180504 

公 开 号:CN106667429B 

代 理 人:吴彬 

代理机构:重庆信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8 

摘  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在受试者头部上佩戴实时检测睁眼和闭眼两种状态下眼动次数的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2)对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采集到的眼动次数数据进行处理,得出受试者在睁眼、闭眼两种状态下的每分钟平均眼动次数;3)判定受试者是否处于晕动状态。本发明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其通过平均眼动次数来评估受试者是否发生晕动,评估更客观准确,且评估操作更简单,能更方便的对视觉诱导晕动问题进行研究。 

主 权 项:基于眼动信号的视觉诱导晕动检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在受试者头部上佩戴实时检测睁眼和闭眼两种状态下眼动次数的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2)对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采集到的眼动次数数据进行处理,通过公式:分别计算出受试者在睁眼、闭眼两种状态下的每分钟平均眼动次数,公式中BR即每分钟平均眼动次数,s1为数据段的起始时刻,s2为数据段的结束时刻,单位为秒,blink(i)为头戴式脑电波传感器在s1?s2时间段内的每个采样时刻采集到的眼动数据,采集到眼动信号blink(i)为1,未采集到眼动信号blink(i)为0;3)若受试者在睁眼状态下,其每分钟的平均眼动次数大于27次,则判定受试者发生晕动,反之则判定受试者没有发生晕动;若受试者在闭眼状态下,其每分钟的平均眼动次数大于4次,则判定受试者发生晕动,反之则判定受试者没有发生晕动。 

关 键 词:视觉诱导;眼动;眼动信号;脑电波传感器;检测;受试者头部;次数数据;评估操作;实时检测;头戴式;评估;佩戴;判定;采集;研究 

法律状态: 

IPC专利分类号:A61B3/113(2006.01)I,A61B5/00(2006.01)I